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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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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3-12-08 21:54:40 作者: 访问量: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发﹝2023﹞28号文件关于开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3-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将集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

    (一)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含 2023 年新发展团员);

        团支部按照《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要求,动员引领团员和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达到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的目标任务。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PPT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0:(模板)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于12月18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流程:

    1.唱团歌;

    2.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4.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5.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详见附件2: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6.班主任点评讲话;

    7.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向参会团员公示;

    8.重温入团誓词。

    (三)大会结束后,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主题教育实践板块。

    (四)团员评议等级结果应以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支书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录入评议等级结果,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操作方法详见:附件7: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学工系统操作指引)。

    (五)在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之后,支书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对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进行团籍注册,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暂缓团籍注册(团籍注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指引)。

    六)注意事项:

    1.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取参评人数乘以30%后结果去尾、取整数为“优秀”人数)

    2.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4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公司将把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校团委将随机抽查各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3.请各支部于教育评议结果在支部公示确认无误后,在12月18日填写好附件5纸质档已备后期材料收取,并将附件6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至组织建设中心邮箱fxyzzjszx@163.com。(注意:文件命名为:附件6:xx专业20xx级x班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二、对标定级工作

    (一)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工作指引(详见附件3:2023-2024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结合团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复核认定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30%;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

       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三)工作标准(详见附件8: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学院复核标准)

    (四)日程安排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引导。高度重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按照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工作总原则,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和督导,确保工作覆盖率达100%。

        2.严肃考核,统筹把控。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只有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相应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团内荣誉;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附件:

    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指引

    2.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3.2023-2024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4.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指引

    5.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

    6.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7.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学工系统操作指引

    8.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学院复核标准

    9.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分表

    10.(模板)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会

    • 附件【相关附件1-10.zip】已下载